新开歌舞厅街坊邻居有否决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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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4:12 重庆晚报 | |||||||||
珠海在全国率先明确娱乐场所与小区、学校、医院等单位最小距离为方圆100米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局日前出台新措施规定,审批新设立卡拉OK等娱乐场所,必须对方圆100米范围全体邻里进行公示,邀请街坊邻居进行听证,如有反对意见,无法通过审批。据悉,这是国内城市首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与小区、学校、医院、机关之间最小距离。
上月底,文化部出台了《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只是禁止小区内设立娱乐场所,包括商住两用楼在内的居民住宅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意见同时规定,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机关不得相互毗连,但小区以外的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与特殊单位的最小距离,意见均未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在珠海受理的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举报,约占各类污染举报事项总量的10%左右。为此,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局新规规定,凡申报设立的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文化部门则根据申报地址在方圆100米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文化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充分考虑公示期间反馈的各种意见。 此外,歌厅等娱乐场所选址还得邀请公示范围内的居委会、居民代表、商铺、医院、学校单位负责人进行听证,甚至竞争对手也是被邀请参加听证的对象。只要在公示期间和听证时有明确反对意见,该娱乐场所便不能得到批准,不得不重新选址。 据介绍,目前珠海城区经过严格的公示和听证制度,先后新设了6家娱乐场所,但自开业以来,相关部门没接到一宗投诉。据广州日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