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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非处方药标签须印有忠告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4:29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非处方药标签必须印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忠告语,其内容不得超出其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内容范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
,他们正组织对1999年以来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规范,并将陆续公布。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参照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范本企业生产的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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