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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公共电源虞某被处行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4:51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实习生曾伟通讯员宋学德)为贪小便宜,南山区一报刊亭个体老板虞某盗用该区常兴路/学府路口交通信号灯电源,并导致该路口交通信号设备供电电缆被破坏。昨日,虞某因故意破坏交通设施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3天。

  今年11月28日,市交警局接到举报,称南山区常兴路与学府路交界处交通信号灯经常不亮,该局科技处民警立即出动,对该片区交通线路进行了仔细检查。在巡查过程中,细
心的民警发现,交通信号灯沙井内外接了一条输电线,掩埋在不易被发现的土层下。顺着线路走向往下查,民警发现此线通向常兴路/学府路口旁的一个报刊亭。该报刊亭的老板是个体户虞某。面对事实,虞某最终承认了为贪图便宜而私自外接交通信号电源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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