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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调整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5:00 深圳商报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深闭幕,与会者达成共识

  用法律调整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为期两天的2006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昨天下午在深圳闭幕。会议就循环经济法的一些重要内容达成共识,认为循环经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应该抓紧制定,尽快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朱育理、徐永清、冯之浚、钱易、曹伯纯、黄智权出席会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也出席了会议。

  叶如棠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他说,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讨论循环经济法草案,大家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框架表示基本赞同,对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了共识:赞成把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作为法律调整对象,把加强节材降耗、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作为规范重点,以增强法律的针对性;赞成把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确定为立法原则,明确各个主体的责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赞同在法律中明确循环经济目标,强化法律责任,把循环经济法制定为一部便于执行的、具有较强刚性的法律。

  叶如棠说,围绕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主题,代表们普遍认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关键,是缓解环境资源约束力的出路,是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继续推进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

  叶如棠还简略通报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明年的工作安排。他说,明年是中华环保世纪行工作15周年,明年的主题已拟定为“推动降耗减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这两个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和完成。

  为配合会议主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本次会议筹备时就从细节做起,注重环保和节约资源,会议印制的服务手册、出席证、工作证、记者证和车证全部选用了再生纸和环保油墨,采用了纸制挂绳。叶如棠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体现了深圳市作为环保模范城市注重环保的自觉行动,体现了特区人处处热爱环境、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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