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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油桶当警示标志司机遭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下午,成都交警对市区内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志进行检查。记者发现,在城区内行驶的货车大都配置了相应的反光、警示标志,但很多车辆的配置都不规范。

  昨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交警二分局在川陕路熊猫大道路口设置检查点,重点对过往的货车是否配备了反光标志、是否安装了车身防护栏等进行检查。一辆车牌为川B03180的货车由于没有反光标志,也未在车尾安置防护装置被交警拦下。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还被私自
加长、加宽,导致车后焊接部位左侧已出现明显断裂。“这种车况是很危险的,随时都有翻车的可能。”执勤民警对司机余强进行了现场教育。

  昨日下午,交警三分局在二环路外成仁路上对货车使用和携带警示标志的情况展开清查行动。当检查至武成大道时,民警发现一辆车因出故障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在车后5米开外的地方放了一个机油桶。不少骑自行车的人经过那里时,都先是一愣,接着绕过机油桶离开。据司机称,由于没有三角反光标志,所以拿机油桶充当起警示标志。而民警表示,这样的“标志”是违规的,非常危险:“起不到警示作用,反而可能因为机油打翻造成地上打滑。”民警对于他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何璐程双记者李东阳实习生江爱婷胡萍摄影刘陈平谭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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