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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正式颁布《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5:2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 (龚青) 今天是“国际志愿者日”,记者从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得到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达2000万。

  日前,团中央还在总结5年来开展注册志愿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据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两个便利化,突出了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一是公众注册将更加便利。省、市、县、乡和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都可开展注册工作,社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学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经所在地注册机构同意也可以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公众可直接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注册申请,也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二是推动服务就近就便。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注册机构,将根据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和注册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提高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引导和动员注册志愿者就近就便到服务基地开展服务。

  据了解,《办法》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要求市、县两级团委推动建立志愿者专门工作机构和志愿者协会,安排专人负责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工作;注册志愿者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可参加管理工作,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注册机构的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共同开展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注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注册志愿者激励和表彰机制。首次在全国实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分别授予其不同星级的志愿者称号,并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以激励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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