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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陵保护区强拆21户违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孙洪伟刘兢)位于蒲城县的桥陵系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在规划保护区内屡有村民乱占耕地建房。12月5日上午,蒲城县在桥陵景区召开由文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法院等单位参加的现场会,现场强制拆除21户违建,5名村民因曾阻挠执法被当场宣布司法拘留。

  昨日上午10时许,3辆挖掘机在现场百余名执法人员见证下,对桥陵景区内两处集中
违法建房地点进行清除。拆除现场吸引周边上千群众围观。

  此次强拆的违法建房点一处属坡头镇政府私自出卖土地。2001年,坡头镇政府私自将桥陵保护区部分土地卖给8户群众。8户群众盖起违法建筑并兴办夜市。消息经媒体披露后,蒲城县委、县政府为此召开会议,确认该拍卖宅基地行为违法,拍卖无效;8户村民所盖建筑位于桥陵规划区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应尽快予以拆除。

  2006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8户群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8户群众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但并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至12月5日前,经县法院强制执行,8户群众中已有5户对自家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另外3户进行部分拆除。坡头镇有关部门也已将群众交纳的费用如数退还。

  然而就在有关部门对8户群众违法建筑强制执行时,11月6日,三合乡赵山村魏某等13户村民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群体突击在桥陵规划保护区内另外一处占地建房。昨日现场会上,魏某等5人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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