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保执法添两监督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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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6:3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丹实习生肖翔)昨(5)日,国家环保总局派出执法监督机构———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和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在蓉成立,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和省委副书记甘道明为其揭牌。 今年7月,国家决定在全国范围设立5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和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和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管区域覆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张力军在揭牌仪式上说,西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和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挂牌成立,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化国家环境监察能力、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察的重要举措。 甘道明在致辞中说,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和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设在四川,充分体现了国家环保总局对四川的重视,我们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并与兄弟省市区一起,切实加大环保力度,努力建设山更青、水更秀、空气更清新的四川,共同建设生态环境更加良好的西部地区。 贺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今天正式挂牌,这是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重大举措。值此揭牌之际,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表示热烈祝贺! 环境保护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立全国五大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是完善和加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环保执法体系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力地推进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环境保护关系长江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安全。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始终坚持“发展为要、环境优先”,认真搞好“三个整治、一个确保”,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努力实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下,着力建设生态四川,打造绿色天府,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维护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川渝达成环境保护合作协定 联动处置跨区域突发污染 本报讯(记者李丹实习生肖翔)川渝环境相依相融,嘉陵江、岷江等多条河流流经两地,上游稍有污染,下游必然受影响。昨(5)日,省环保局与重庆市环保局达成环境保护合作协定,建立5项合作机制,以共同维护三峡库区环境安全、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群众饮用水安全。 根据合作机制,两地将定期或不定期地互相通报涉及跨流域(区域)的水文、气象、地质、环境质量、重大污染源等信息,对跨流域(区域)的重大环境安全信息,在报经本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联合向外公布;至少每半年就环保问题进行一次省际会商交流;如遇跨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两地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由事故发生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商另一方后统一行动、共同处置;对跨流域(区域)突发环境安全事件,两地互相配合,联合调查;对跨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实行省际联合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