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原工会主席家中搜出子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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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南充晚报报道 原南充市公路局机械厂厂长苟正宇和该厂工会主席姜河、副厂长李俊、副厂长戚开烈共同贪污公款20万元。 苟正宇、李俊、戚开烈于1994年任原南充市公路局机械厂厂长、副厂长职务,姜河分别于1994年、1995年任该厂工会主席和党支部副书记职务。4人在任原南充市公路局机械厂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部分销售款进入单位小金库。2000年5月,4人采取虚报改制
该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贪污罪判处苟正宇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以贪污罪、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姜河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李俊、戚开烈各8年零6个月,各处没收财产4.5万元。(沈莉萍 徐朝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