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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人打广告为小孩寻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12月4日晚上,南部县电视台信息频道滚动播出的一则寻人启事称,南部县城盐店街一女士在柳林文化广场发现一走失的小女孩,请其父母或亲人前去认领。12月5日上午,笔者就此采访了打广告的马女士。

  11月23日下午,家住南部县盐店街70多岁的马老太婆去柳林文化广场散步时,意外发现这名两岁多、身着羽绒服的小女孩。马老太婆确定小孩是走失的情况后,将她带回了家
。由于小女孩有轻度咳嗽症状,马老太婆的女儿当天上午带上她去医院看病,并要求医生为小女孩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小女孩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在四处打听小女孩的亲人仍然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马老太婆的女儿、女婿请求电视台制播寻人启事。南部县电视台得知他们打广告为小女孩寻找亲人的消息后,象征性地收取了600元的广告费,从11月27日开始,在3个频道滚动播出寻人启事。

  马女士告诉笔者,县民政局得知她们花钱做广告为孩子寻亲后,支付给了她们600元的广告费。采访中,马女士还告诉笔者,小女孩的智商不错,自己动手的能力强,她看起来虽然才两岁多,但她已经能够自己穿衣、吃饭。马女士表示,如果不能为小女孩寻找到爸爸妈妈,她们将为小女孩寻找一个温馨的家。(贾登荣 张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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