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明确住房建设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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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6:5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苏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苏州市近日在住房建设规划中对住房建设结构做出明确规定,商品住房套型面积的控制以居住板块为单元,根据每个板块的具体发展条件对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实施不同的控制比例。 其中,老城东部居住板块、阳澄湖沿线板块、太湖沿线板块不做控制;老城西部板块、老城南部板块、双湖板块、科技城板块、车坊板块控制在20%以上;高新区中心板块、平
同时,苏州市还明确了各种保障性住房的具体面积控制要求,其中,定销商品房和其他动迁房套均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套均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均控制在30至50平方米之间,集宿房套均控制在32平方米左右。(李宗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