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巨贪狱中自述 一张“网”网住了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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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7:14 扬子晚报 | |||||||||
今年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近日,陈兆丰在狱中自述了官场送钱的“潜规则”: 给我送钱的70%的是干部,30%的是包工头。当然他们不会带着钱去找你办事,在干部当中和搞政治的人,这样直接带钱去找你办事,像买卖东西一样,很丢人!我所收受的钱
也有的开始送钱是为了铺路,比如现在你当省委书记了,我陈兆丰到你那跑一趟就想你提拔我吗?不是这样,我得和你有感情投入。第二次到你家去我就能提出来让你提拔我吗?也不一定。得让你了解、认得我陈兆丰,这就是“铺路”,现在像这样的是大有人在。至于这个路到底铺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因为我不可能知道你马上就要提拔我。 无论是事后感谢,还是“铺路”,甚至送钱送礼以求得心理的平衡,这种环境我认为要改变。这种环境把领导干部包围起来,像个网一样把你网住了,叫你跳不出这个网,没有办法下这个决心,慢慢地陷入。我当时就感到了这种负担。(据新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