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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特殊家庭”——临猗县副县长杨建民关爱“法轮功”人员家庭的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7:15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今年8月16日,临猗县副县长杨建民收到新店劳教所“法轮功”人员陆崇旭寄来的信件。信中反映:受“法轮功”毒害,他的大儿子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正在服刑,他本人和妻子也因“法轮功”问题被分别劳动教养3年,想起来后悔莫及。现在他家里还有80岁的老父亲和16岁的小儿子。老人的生活和孩子的上学问题,他不知该怎么办。看了来信,杨建民心情沉重。一方面他气愤“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成员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他也认为这个家庭的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帮助和关心。

  当天下午,杨建民就带领县民政局副局长秦存锁和县残联理事长孙月桂来到了离县城15公里外的三管镇陆喜营村陆崇旭家。看到破散的家庭,听罢80岁老人的诉说,杨建民与有关同志当即研究决定,一是将陆崇旭的老父亲和小儿子陆福强列入政府救助范围,落实生活低保;二是由杨建民亲自出面协调,解决陆福强的上学问题;三是将陆崇旭的家庭列入民政慈善救助对象,从下一年度开始,每年为陆福强上学解决1000元补助。临走时杨建民又从口袋里掏出200元钱交给了陆崇旭的老父亲。老人家拿着钱淌下了泪水。他感动地说,他要用80岁人的心声将人民政府救助他们的事告诉周围的人,告诉正在服教、服刑的儿子、儿媳和孙子。

  第二天下午,杨建民约见了临晋中学校长范一鸣,说明了陆崇旭家的特殊情况。范校长当即表态,接收陆崇旭已辍学在家的小儿子陆福强入学读书并免收其学费。

  9月22日,中秋佳节之前,杨建民又带着日常生活用品,专程从临猗县来到250公里外的新店劳教所,探望正被劳教的“法轮功”分子陆崇旭。陆崇旭流着泪说:“党和政府没有歧视我,挽救了我的家庭,挽救了我的心灵!我一定要以实际行动好好改造。”劳教所也研究决定,中秋节破例让在女子劳教所服教的妻子与陆崇旭团聚。种种关爱使陆崇旭深为感动。此后,他又3次给杨建民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本报记者管喻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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