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借鉴“乌昌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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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7:54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报道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朱翔对区域经济进行了多年研究,他认为,“城市群是积量变为质变的过程,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经营城市,要在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前提下进行体制创新。” 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城市群处于形成的初级阶段,城市群的推进也刚刚起步。珠三角城市群完成了部分规划编制工作,城际轨道交通取得了部分成效;京津冀都市圈的区域规
对于目前经济一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且遇上“瓶颈”的长株潭城市群,朱翔建议,可借鉴新疆的“乌昌”模式,设立一个由省政府牵头、超脱于三市之上、极具指导性的领导机构,能动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来协调三市的行动,以此消除行政区划带来的壁垒。 2004年底,在不涉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提下,乌、昌两地成立乌昌党委,以抓好米东新区的建设为“突破口”,坚持财政统一、市场统一、规划统一等原则,乌昌经济一体化推进顺利。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中国宏观经济学会课题组,他们认为,要对已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地区,由中央计划部门在城市群内设置派出机构,统筹城市群的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朱翔将现代城市群的特性总结为“四要”。 一是要有跨区域的、可共同使用的基础设施;二是要有显著的经济联系、产业协作和科技文化交流,有比较频繁的人流、资金流、技术流、物资流和信息流的传输;三是要有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或制度规范,形成共同的经济贸易市场;四是专业化分工要明确,做到特色突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