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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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8:20 千华网 | |||||||||
(2006年12月5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月9日在鞍山市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市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 4、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