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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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8: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要对城乡低保对象搞好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全市将进行微机联网,对城乡居民随时出现的困难诉求,从调查到审批不过周;对突发事故导致的各类困难群体,如下岗职工生活费不足造成困难等,按照有关政策抓紧落实。但是,对于家庭生活水平已经超出了应有的低保标准,仍然冒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本市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23414059,今起正式开通。
根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本市已经自2006年7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00元。同时,本市还实行低保户分类救助措施,按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不同,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施鼓励就业政策;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的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患大病重病人员以及重残人提高救助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本市不断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实行民主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家庭收入的审核,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如果谁家的生活水平超出了应有的低保标准,应该主动地找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退出低保待遇享受范围。如果低保户成员已经找到了工作,或有了收入来源;如果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豢养猫、狗等宠物,或是家中养车,购买了商业保险等,只要群众了解到其家庭生活水平超出应有低保标准的真凭实据,就能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