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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 拘留所过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8: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为了对付欠债不还的“老赖”,周宁县法院有了一套办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逢年过节的时候,请他进拘留所过。近日,法院组建了一支“讨债队”,准备在春节前夕,将那些回乡的“老赖”请到法院过年,如果对方还是不还债,就送去拘留所过15天。

  今年10月5日,在上海做生意的林某回老家过中秋。可中秋前夜,林某却被周宁法院的法警带进拘留所。原来,7年前,林某借了同乡一村民10万元,总是不还,自己却在上海买房定居、开公司。债主找不到林某,就到法院要求执行债务。可法院的工作人员跑到林某家里好几回,都找不到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就在村子里培养了几个线人。今年中秋节前,法院得到线报,林某回家了,法警便马上将其带进拘留所。事到如今,林某只得叫家人拿出10万元钱还清了债务,这才回了家。

  该院的副院长陈木森介绍说,周宁县全县20万人就有6万人在外做生意,每年法院执行数百个有关债务的案件,都与在外的周宁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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