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项目么样收费 本月起有了新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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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8:56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龚萍 通讯员沈佳)昨日,省物价局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各医疗机构新增服务项目的设置及定价方式,该办法本月起施行,试行一年。 新办法规定的新增医疗项目包括,利用新技术、新检查和新的治疗手段开展的医疗项目;经临床研究取得成果,已被推广和应用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只是功能改进的不得列为新项目。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必须提前申报,经专家组评定后,才能正式收费。
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项目的价格可自行确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项目价格经相关部门审定后,试行期间的政府指导价由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