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用曝光敲诈企业同安一农民被判4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9:1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徐丽碧

  本报讯 厦门同安一农民抓住企业违规生产和污染环境的把柄后,利用向环保局举报和记者曝光进行敲诈。昨日,同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审理查明,其间,陈某多次打电话向同安区环保局及质监部门,举报莲花镇小坪村洪某经营的金属制品公司违规生产钢材,企图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陈某却不死心,仍多次对洪某进行威胁。洪某迫于无奈托人与陈某讨价还价后付给陈某人民币8000元。今年6月间,陈某又发短信向洪某勒索人民币2万元,洪某被威逼后又付给人民币17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