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安置失业人员企业要“年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9:2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既要让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又要预防企业弄虚作假。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安排,即日起至年底,对2006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进行年检。

  年检范围为: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现有服务型企业、现有商贸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
兴办的经济实体、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及企业实体。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并及时通知税务部门。 (王卫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