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黄酒小店被判退一赔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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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9:29 东方早报 | |||||||||
案件记录 被告:某小卖部 向王某售出假冒的黄酒20瓶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退一赔一
早报讯 顾客王先生发现购买的黄酒存在异常,前往小卖部要求退换,但小卖部却以王先生检验的黄酒不是自己出售的为由,不同意赔偿。日前,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卖部因未保留证据并且无法提供完整的进货凭证,最终被判败诉,退一赔一。 今年4月底,王先生向被告购买了某牌黄酒20瓶,并用其中的12瓶黄酒泡枸杞喝未发现异常,剩余的8瓶黄酒,王喝时发现有问题。经生产厂家鉴定,该酒为假冒品。王认为,小卖部贩卖假酒,应当按退一赔一的原则来赔偿。 小卖部则认为,到王家中品尝了黄酒后,将剩余的8瓶黄酒带回店里,准备次日与供应商联系。但王在次日早晨到被告店里拿走了2瓶黄酒,称已和黄酒公司联系,要对酒进行化验。所以对原告王先生提供检验的酒是否为小卖部卖出的提出了质疑。 法院审理后认为,生产厂家对原告王先生提供的黄酒经检验确认是假冒品,王先生从小卖部取走了2瓶黄酒供检验,时间、过程吻合,也未有证据证明王先生送检的酒另有出处。法院认定,小卖部出售给王先生的黄酒系假冒。 文 朱骏 李燕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