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与各市县签订总量控制责任书 要求指标分解到基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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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49 中国环境报 | |||||||||
陈祖洪 孙秀英 本报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长林诗銮近日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负责人签订了海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书。 根据海南省各市县政府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签署的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海南
林诗銮指出,各市县政府要将污染物排放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项目排污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工程措施和资金;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同时,各地政府要引导企业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城市污水的管理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