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欣弗”受害者索赔28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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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54 辽沈晚报 | |||||||||
12月4日下午,黑龙江“欣弗”事件受害者一行10余人及其代理律师来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向该院就劣药欣弗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是否立案,法院当时并未给予答复。 “欣弗”事件中死亡女童刘思辰的父亲刘勇在民事起诉书中,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同时列为被告,请求法
10名受害者的代理律师陈永飞说,10名受害者中有4名是由于“欣弗”劣药导致死亡的,“全国因欣弗致死的一共有11例,黑龙江就占了4例。”陈永飞说这10名受害者分别要求法院支持4万元至130万元不等的赔偿金,总额约280万元。 昨日,三被告的代理律师李洪奇得知此事后告诉记者,“欣弗”事件后,华源方面一直在寻求与受害者就赔偿达成协议,但至今未果。“我们尊重他们的选择,最后法院如何裁定,我们就照做”,李洪奇说。 在递交诉讼材料时,刘勇眼睛红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他终于控制不住,跑到门外痛哭了一场。他说:“跑了3个来月,这事终于有希望解决了。”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