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空调”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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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阜阳讯“买房送空调”是阜阳市某房产开发商的售房广告,然而这个广告只停留在口头上,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都没有兑现。近日,购房户投诉到工商部门,才让久违的空调终于入了户。 据介绍,2005年3月1日,家住阜南城关的陈先生看中了阜阳某房产开发公司在阜南开发的商住楼,想购买一套住房。售楼人员告诉他,房子9月份可以交付使用,现在一次性交
工作人员听了陈先生和王女士的陈述,查看了两人提供的合同书、交款收据后,认定房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应履行承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派人到该公司阜南驻点处通知其公司负责人携带有关材料前来配合调查。很快,陈先生和王女士便前来道谢,说公司已经给他们家装上了空调。12315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负责人说,公司并不是不履行送空调的承诺,只是由于其他原因耽搁了。12315工作人员对他们知错即改的做法给予认可,同时进行了合同法宣传,对他们拖延兑现承诺的做法给予了批评。 (郑刚傅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