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上书全国人大: 深圳涉黄示众是法外施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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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1: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11月29日,深圳警方将100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人员游街示众(本报曾报道),此事引起媒体的聚焦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建国对此事表示反对,并致信全国人大,表达自己的观点。 姚建国认为,深圳警方的这一做法“会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并且“活动本身却是违法的”。他在公开信中写道:“无论是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还是在检察机关的审查阶
姚建国称,他已于3日将这封公开信寄给全国人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