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考核 三结合与三挂钩推动总量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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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1:19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黄松龄) 本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长梁斌日前对防治污染工作强调,要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考核,坚持做到“三结合”和“三挂钩”,保证考核质量,确保排污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
广西最近已经将“十一五”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分解到14个市,并由自治区副主席穆虹与14个市长签订了排污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为保证削减目标的实现,广西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的考核。以排污总量控制、治污项目进度、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实行逐级考核。考核中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即将地方自查和国家、自治区检查、抽查相结合,管理部门考核与专家核准相结合,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相结合。 在考核结果上做到坚持“三挂钩”,即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地方,暂停该地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与个人奖罚挂钩。自治区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各市也要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工作,以保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