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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暂停办理12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1:34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媛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20日至31日,南昌将暂停受理和发放 住房公积金。发放和受理公积金手续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重新启动。

  据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暂停发放受理公积金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年底查账(年终结算)而进行的,依据的 是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第四章第4条“每月末最后一
个工作日、每年7月1日、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不放款 ”的规定。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2006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31日暂停受理和发放公积金贷款,于2 007年1月1日起重新启动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和发放,各受委托银行必须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中心已审批未发放 的贷款资料尽快报至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发放,以免形成积压。同时,也请市民谅解,并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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