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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殃及无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2:20 新闻晚报
□万剑峰 记者陆慧

  晚报讯 昨天,唐某被奉贤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4月16日晚,唐某与表弟小余发生口角,双方不欢而散。之后,唐某纠集他人实施报复。唐某一路驾车尾随小余的车辆,当经过一三岔路口时,目标突然消失,旁边正好驶过一辆微型客车。唐某认为该车是小余的同伙,调转车头追赶。客车司机奚某见有一辆轿车紧盯
不放,便停车想问个究竟。唐某等人不问青红皂白,手持砍刀对准客车一通乱砸,并将车内乘客右手砍伤,然后驾车逃逸。后经鉴定,乘客伤势已构成轻伤,客车损失价值2500余元。之后,唐某对被害人作出经济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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