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案陈哲男出庭 陈敏贤拒绝作证被罚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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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24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高雄捷运弊案,传唤“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陈哲男等人,前高捷副董事长陈敏贤当庭拒绝作证,被裁罚新台币3万元,本案将于20日再开庭。 据报道,审判长曾逸诚传唤被告陈哲男、证人华盘公司负责人严世华、王彩碧夫妇及陈敏贤。适逢市长选举前夕,警方大阵仗戒护,防范候选人借机闹场。
莅庭检察官陈述犯罪事实时,将本案原起诉犯罪事实图利金额扩张解释认为,陈哲男图利金额应还包括图利高捷公司引进外劳所节省的薪资,而非仅原起诉陈哲男接受华盘公司赴泰国及韩国旅游机票费用十万余元,因此传唤严世华、王彩碧夫妇及陈敏贤出庭作证。 陈敏贤以检察官图利金额扩张解释,与他有牵连关系,他有被列为被告之虞拒绝作证。他也认为,由于高雄市长选举九日即将投票,他的证词经媒体报导,可能会被有心人士拿去做文章而影响选情。检察官虽一再承诺提问证人问题会有所节制,但陈敏贤仍拒绝作证。 曾逸诚认为,陈敏贤应尊重“司法”,有作证义务,当庭裁罚陈敏贤三万元,但陈敏贤仍坚持拒绝作证,检察官则向法官声请,下次出庭再传唤陈敏贤出庭作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