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园“征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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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4150万元转让100%产权 ●商标等无形资产有偿使用 ●园林特色建筑改造要报批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州又一家知名“老字号”公开觅“婆家”。广州市产权交易所昨天发出公告,北园酒家100%产权将通过公开的市场方式转让或寻求合作伙伴。 成立于1975年的北园酒家现为广州市越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属国有企业。这次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150万元,且不包含北园酒家的无形资产。 据悉,北园酒家是一座具有岭南庭园建筑色彩的园林式酒家,其创办时间,可上溯至上世纪20年代末,曾云集过不少军政界名人、文人雅士,有满坛香、油泡虾仁等招牌名菜享誉海内外,“老字号”无形资产自然价值不菲。为此,有偿使用标的企业“北园”商标和商誉等无形资产,为本次产权转让受让方必须接受的交易条件之一。受让方在签署产权(股权)交易合同时,须与广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无形资产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广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缴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首年使用费为33万元,每年环比递增3%。 北园属“老广州”风物,这已给人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按要求,受让方还应保证现有园林建筑部分的特色(约3000平方米)不改变等,不得损毁和擅自拆建标的企业的现有园林特色建筑,如需维修、改造,应将方案按程序上报批准。同时,在受让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后,受让方还要保证标的企业在广州市越秀区行政区域内纳税,标的企业注册地址不迁出该行政区域,且标的企业须保持以饮食服务为主营业务。 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告还明确,受让方保证本次产权(股权)转让后的,企业在解除原劳动合同的同时重新录用不少于60%的标的企业原有员工,并做好原全部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