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封面2006》推介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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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5:42 央视《封面2006》 | |||||||||
(一)标准 四个标准指数 1、发现指数:见微知著,深刻体验社会前进的准确信号,敏锐发现时代变革的风气之先;
原创性:报道事实是否为第一发现,是否是原创性报道。 持续性:在报道力度上是否层层递进,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2、传播指数:作品传播面广,广泛引起人们的思想震动。形成社会共同话题和思考。 传播广度:该报道影响面是否跨越区域,引发全社会共同关注。 话题热度:是否引发多种媒介的讨论热度。 3、推动指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体现社会正义等和谐主题。 效果:事件发展的最终结果如何。 4、公益指数:关注人的命运,讲述了精彩的人物故事,体察人民愿望,有深厚的人文情怀。 责任感:报道是否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秉持职业道德和媒体良心,关注普通百姓的生存状态。 (二)推介方式 1、媒体自荐 全国各地的报(刊)向组委会推荐2006年度优秀作品, 每家报(刊)限一篇作品。 投稿信箱:cctvmbdb@vip.sina.com 推荐作品将在央视国际和新浪网专题中全文展示。 2、时间: 2006年11月10日开始,12月10日截止。 (三)推介委员会构成及审议方式 1、 推介委员会构成: A专家学者 10人 B报(刊)总编辑、主编 20人 C 社会公众人物 10人 (上述人员名单另附) 2、 初审: 由专家学者集中推介确定20篇入围作品。 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注:报(刊)总编辑、主编为推介委员会成员的,不得推介本报(刊)作品。 3、 复审: 由推介委员会推介优秀报道。 推介委员会包括:专家学者、报(刊)总编主编、社会公众人物 (四)“封面2006”优秀作品集中展示 2007年2月1日在北京举行晚会,现场展示《封面2006》优秀作品。晚会将由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录制,在春节前播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