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件大事评选:网友为农村低保制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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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6:06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新闻网12月6日南昌讯(记者 沈德森 报道)“2006年7月1日,江西率先在中部地区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前,这一举措在“江西五件来‘十件有影响的大事’”评选中被广大网友“叫好”。 中国江西新闻网“江西五件来‘十件有影响的大事’”评选投票平台显示,截至12月6日下午4点整,已有22862位网友为“2006年7月1日,我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建立了农村居民
今年7月初,江西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06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排5494万元用以建立惠及全省农村生活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22万农村五保户和100万农村低保群众全部纳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此举迅速受到江西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 兴国县方太乡分水村农民杨贤荷在中国江西新闻网“双建”活动留言版留言说:“农村实行低保制度,充分考虑和照顾到了我们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我感到很高兴!”他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督工作,开设举报热线,确保这一好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早在2005年,江西已对22万农村五保户、30万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了大病医疗救助。从2006年7月1日起,江西把救助所需资金按照人均160元安排,预计全省财政共需此项支出近2亿元,由省、市、县各按5:2.5:2.5的比例负担,21个国家扶贫重点县按省75%、县25%的比例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