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件将分辖区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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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6:25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周力通讯员许觉辉报道12月11日起,我市经营者可就近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货运经营及货运场站经营)许可以及相关业务(不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外商投资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特区外由宝安、龙岗两区交通局受理道路货物经营许可及相关业务的申请,特区内的货运行政许可及相关业务由交通局指定货运管理分局、除交通大厦办事处以外的各办事处以及机场交管站受理及决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外商投资道路货物运输业务仍在交通大厦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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