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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有奖评选启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6:25 深圳晚报

      第二届“创意十二月”系列活动之一    

      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有奖评选启事

      

      为实施文化立市战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深圳主办的大型文化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宣传,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将联合举办“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评选。

      一、推荐(自荐)参选的文化活动:

      本活动突出民间参与性,主办方将以市民投票为评选依据,按得票多少选出“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根据参选条件,鼓励全市(含各区)、各企事业单位推荐自己的文化活动,并呈报相应的参选材料(包括活动名称和500字活动简介),希望社会各界踊跃推荐(自荐)。推荐(自荐)时间为见报之日起至12月10日,寄送方式可通过邮寄信函和电子邮件,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文体中心,邮编:518009;电子邮箱:tqbwhb@126.com,请标明“十大文化品牌活动参选”字样。(一)参选条件:

      1.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由我市独立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至今仍在举办的、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文化活动(国际性或国家级的至少举办一届,省、市级的连续举办两届以上);

      2.参评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组织周密,专业性、普及性相结合,具有较强的文化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反响和较好的发展趋势。

      (二)参选资格确认:

      组织社会各界代表50名(其中人大代表8名、政协委员8名、工青妇代表各8名、媒体代表10名),对推荐(自荐)文化活动进行参评资格的初选,选出25至30个具有参评资格的文化活动,角逐“十大文化品牌活动“评选。

      (三)解读公布具参选资格的活动:

      主办方将聘请我市有关专家在报纸及电视上对具有参评资格的文化活动进行解读,以方便广大市民评选。

      二、“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评选办法:

      通过报纸、网络和手机投票等形式征集市民投票,在对市民投票进行统计基础上进行评选,最终评出“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拟于2007年1月中旬在报纸、电视公布。

      投票要求:投票者须用真实姓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投票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具体方式如下:

      选票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梅林阁南三楼(点通公司),邮编:518049,标明“十大文化品牌评选“字样。

      通过深圳新闻网进行网上评选,网址:www.sznews.com。通过手机投票,请拨打:01500837。

      三、评奖设置及颁奖活动:

      本次活动设立“市民参与奖”100名,各奖励500元。抽奖办法:将从选对5个文化品牌活动以上(含5个)的选票中抽奖产生。在2007年1月中旬第二届“创意十二月”闭幕式上,对“市民喜爱的深圳十大文化品牌活动”颁发证书,并颁发“市民参与奖”获奖证书,获奖名单次日在深圳各家媒体刊载(并指定“市民参与奖”奖金领取时间和地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投票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告)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电集团200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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