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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率先启动个税自行申报 股票盈利亦须报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21:5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上个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今天,北京市率先启动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规定从明年1月1号开始,凡在2006年一年内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都必须在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需要申报的纳税人除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还包括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年收入不到12万元也需要再自行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在明年3月31日前没有
进行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可对其处以最高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纪平说:“工薪所得平常单位可能都为你扣缴了,不管平常单位给你扣缴没扣缴,不管你平时,有的人没有扣缴单位,自行申报。平常都扣了税了,这都不管,每一年年终的三个月之内,也就是次年的前三月之内,你都要把你的收入汇总一下,再报一次。”

  对于即将实施的纳税申报,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印制了“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以到北京市各区县的税务办理大厅领取和办理。纳税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等基础资料和各项收入所得。 除了到税务机关自行办理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北京市地税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挂号信进行邮寄申报。

  北京地税:

股票盈利所得也需自行申报

  由于今年的、股市行情持续走高,有不少纳税人关心,股票买卖盈利后、是否需要申报。对此,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股票盈利所得、也要申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安乐说:“股票转让收入,虽然它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12万元收入里面应该和进去股票转让收入,需要进行申报。”

  刘安乐说,需要强调的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这里所指的股票转让收入是指一年内股票买卖后的最终盈利所得,并且如果和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所得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也不需要申报。另外,对于不少人关心的,自行申报后税务机关是否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刘安乐表示申报并不等于纳税,重复征税的说法是一种误解。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安乐说:“你取得收入以后,应该及时交税和申报,然后这样,在年底要把11项收入在进行综合的再进行一次申报。它不会造成重复征税,它是一个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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