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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保险柜大白天被“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23:41 华夏时报

  由于重要文件“丢失”企业一直处于停产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近日,山东一家企业的保险柜在大白天被人拉走,现场的110民警以“这是内部纠纷”为由未做任何处理。

  由于公司的重要文件“丢失”,目前,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这家企业将用法律
为自己讨回公道。

  据烟台源通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杨晓向记者介绍,9月28日下午4时,栖霞市法院的退休人员吴广带领四五个人闯入公司办公室,将公司的保险柜和文件柜搬上一辆农用车,要拉走。“公司当时就打110报警,但警察到现场后并没做任何处理。”杨晓说。

  日前,记者来到烟台栖霞市公安局,林副局长和法制科王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我们110接到报警后,臧家庄派出所迅速出警来处理此事,经了解得知此事属企业内部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王科长介绍说,案件发生时,吴广是烟台源通的法律顾问。但记者看到聘书写明,吴广的聘期到今年9月30日为止。对于现场没有做笔录的问题,王科长介绍,当时现场比较乱,但当天晚上,民警曾把双方当事人叫到派出所做了案件笔录。

  关于聘用吴广为法律顾问一事,源通公司王经理认为,吴广的聘用在2006年9月30日就已经到期,吴广已无权保管公司保险柜和文件柜。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吴广,他承认烟台源通的保险柜是他拉走了,目前存放在自己的家中。

  “现在公司内部很混乱,我作为法律顾问有义务为这个企业负责,我会把相关的材料和保险柜交给企业的领导。”吴广还告诉记者,他拉保险柜和文件柜是受烟台源通原总经理龚凡的委托。对此说法,龚凡却予以否认。

  保险柜事件发生后,烟台源通果汁公司向栖霞市公安局臧家庄派出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周后,栖霞市公安局向源通公司下发了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栖霞市公安局认为吴广等人搬走保险柜、文件柜的行为不构成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范围,也不涉嫌抢劫犯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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