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被误押121天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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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23:47 华夏时报 | |||||||||
广西一检察院依法纠正错案 据新华社电今年50岁的广西柳江县成团镇同乐村村民梁美娟两年前与邻居发生纠纷而被错误羁押121天。 日前,柳江县检察院依法纠正这起错案,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
2004年7月23日,梁美娟与邻居韦某因琐碎之事发生争吵并扭打。几天后,韦某向派出所出具了“轻伤”的法医鉴定。派出所民警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梁美娟夫妻带走。 在被关押121天后,梁美娟得以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后经调查,发生纠纷第二天,韦某请一郎中用自制药酒淋在韦某的背、胸、腹等部位,用力拍打擦搓,致使其身体多处部位出现乌黑青紫。查明真相后,2004年12月8日柳江县检察院撤销了对梁美娟故意伤害案的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