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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年按360天算 储户质疑工行计息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中国工商银行“通知存款”的“大月”不算31日的利息,北京市的段先生发现自己的利息一年下来被少算了100余元,于是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区支行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段先生称,2005年8月26日,自己在工商银行甘露园储蓄所办理了“7天通知存款”业务,后发现存款在“大月”的时候按30天计算,一年按360天算,这样一年下来利息被
少算了100余元。

  “工行从没有明确过这样的计算方式,而在工行‘通知存款’的业务介绍上,却明确写着按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法庭上,段先生的代理律师说。

  “我们的规定已经执行了40年了。”中国工商银行的代理人说,“几百年来金融业就是按这种惯例计息的,段先生按照自己理解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没有法律依据。”这位代理人认为,自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后有关业务处理手续问题的通知》开始,存款就是按每月30天每年360天计息,逢大月“31日”那天,“30日”和“31日”视同一日计算利息,2月同样按照30天计算。

  法官随即向工行代理人询问是否向原告明确过这种计息方式。工行代理人表示这种计息规则已被广大市民熟知,没必要重申。

  原告律师认可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利息计算方法,但是他认为银行的计息规则对储户不利。“整年、整月存取是不受影响的,像‘通知存款’这种按天计息,储户利益必然受损。”

  工行代理人则认为,他们这种计息方式是合法的,至于储户的利益什么时候最大化,那是储户自己的事情。而且计息天数如果按365天算的话,年利率将会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高,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李京华)

  新闻链接

  各大银行计息方式不统一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昨天以储户身份拨打几家银行的客服热线后发现,工行、农行、建行三家银行明确规定,个人储蓄存款无论是活期、定期、零存整取、通知存款的计息期均按一年360天计算。而中行、交行、浦发、招行和中信等银行则规定,个人活期储蓄的计息方式“按日计算”,客户存入多少天,就按照多少天计息。这意味着有些银行不但一年按照365天计算利息,而且逢闰年时客户还能享受366天的利息。

  利息计算方法不同对储户有什么影响?一位银行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现行活期存款的年利率为0.72%计算,如果储户存款1万元,存满1年,利息为72元,按照现行利率计算标准,年利率除以12得到的就是月利率,再将月利率除以30得到的则是日利率,也就是分摊到每天,利息为0.2元,比按照365天计息方法得到的利息正好少了整整1元钱。若以此推算,成千上万的储户,成百上千万的存款,结果仍是个天文数字。

  既然工商银行的存款利息是按一年360日计算,那么与之相对的贷款利息银行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为此,记者致电工商银行95588,接线的工作人员称,具体利息是按照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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