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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将对外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0: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为履行入世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6日表示,上述两个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
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据崇泉介绍,两个办法明确了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审批程序、受理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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