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友提出分手已婚男友追讨4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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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3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21岁的重庆女子被36岁的广东男子告上法庭,被索46万多元“借款”。 原来是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女方发现男方已结婚,遂与男友分手,男方却要求女方还钱。昨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男友原是有妇之夫 昨日,两位当事人均没有到庭参与诉讼,来出庭的是他们的代理人。 庭审时,张兵代理人称,从去年9月份开始,娜娜就在向张借钱,有时是他从卡上转账给她,有时是娜娜私自拿他的卡去刷卡转账。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最大一笔是今年9月中旬,娜娜从张的卡上划走27万多元,用此按揭了一套房子。房子写的是娜娜的名字。前前后后娜娜一共借走46万多元。后来,娜娜向他出了张借据。 女方愿意归还房产 娜娜的母亲称,娜娜并没有借这些钱,她才21岁,没有还款能力所以无所谓借钱。实际上,娜娜当时是在和张兵谈恋爱,但娜娜后来才知道张兵已经结了婚,便向张兵提出分手。之所以要在这份借据上签名,是因为娜娜受了胁迫,并不是她的本意。但娜娜按揭的房子和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卡上剩的5万可以还给张兵。 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