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储户质疑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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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33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中国工商银行“通知存款”的“大月”不算31日的利息,北京市的段先生发现自己的利息一年下来被少算了100余元,于是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区支行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段先生称,2005年8月26日,自己在工商银行甘露园储蓄所办理了“7天通知存款”业务,后发现存款在“大月”的时候按30天计算,一年按360天算,这样一年下来利息被
“工行从没有明确过这样的计算方式,而在工行‘通知存款’的业务介绍上,却明确写着按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法庭上,段先生的代理律师说。 “我们的规定已经执行了40年了。”中国工商银行的代理人说,“几百年来金融业就是按这种惯例计息的,段先生按照自己理解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没有法律依据。”这位代理人认为。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