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节能标志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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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6日讯今天从省质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07年1月底,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使用伪造、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等行为,将受到查处打击。 此次行动,将以钢铁、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规,全
同时,质监部门严厉打击使用伪造、冒用、转让能效标志、节能质量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行为,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志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一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的企业及窝点。 记 者 郝爱萍 通讯员 岳延梅 孙爱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