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机拉入企业“黑名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优惠条件的药械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通报。这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的。 据悉,该市将加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要求各县局和企业要针对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进行梳理,抓紧时间进行整改。要围绕日常监管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坚决制止不正当交易行为,
(汪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