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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医保覆盖城镇所有居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合肥12月6日电 记者刘杰报道:从12月1日起,马鞍山雨山街道十二社区里本没有享受医保待遇的章秀英老人将不再为看病难发愁了。安徽省马鞍山市从12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使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所有城镇居民也享受医保待遇,从制度上把城镇各类人员都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这在安徽还是首例。

  马鞍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已达98%以上,但
还有12万的城镇在校学生、18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年老无业居民没有医疗保险,成了医疗保险制度上的“死角”。市委、市政府在作了大量调查研究之后,决定将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百姓,在全省率先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政府为此每年要拿出800多万元。

  马鞍山市规定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上述三类无经济收入来源人员。明确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18岁以下非在校居民12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40元;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对所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资助40元,对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还将提高补助标准。

  目前,马鞍山市已向所有参加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发放了医疗保险证和IC卡,首次参保的城镇非职工居民从此可以和城镇职工一样,在全市134家定点医疗单位持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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