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将正式放开 部分提高准入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11 东方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尽管中国将正式放开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但部分提高的准入门槛还将考验着民营企业。

  4日,商务部通过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两个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多年的国家统一配置原油,成品油批发由中石
油、中石化垄断的格局自此改变。

  上述办法与此前颁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相比,提高了部分准入门槛。

  去年6月份,商务部就

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时征求意见稿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这引发了较多意见。按照这一标准,大多民营成品油企业都将因不符合条件而被迫出局。此后数家民营油企就此联合反映意见,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并未就此作出规定。

  不过,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商务部明显提高了注册资本和库容的标准。新办法规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等条件。

  上海一家拥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公司负责人认为,从新的办法来看,“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这一条,已将民企的成品油批发资质门槛抬高。

  “在上海,除两大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企业能够拥有这样的油库几乎是凤毛麟角。”上述人士说。

  黑龙江省石油协会会长、哈尔滨市龙庆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友山对《第一财经日报》则表示,国家要求规模化经营,也是从

能源安全角度考虑。民营企业能做的就是扩大规模经营,增强自身
竞争力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中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来自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

  对于外资,新办法规定,同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超过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许外方控股。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韩学功表示,对民营油企来说,中国成品油市场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中石油、中石化,而是国际大石油公司。“中国的石油企业应该也必须形成战略联盟。”

  韩学功预测,由于规模小、分散化经营等原因,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相当一批民营企业将被两大力量收编或被挤出市场。(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侯利红 王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710,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成品油”的相关新闻
商务部公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全文) (2006-12-06)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自07年1月1日施行 (2006-12-06)
第三章成品油经营许可审查的程序与期限 (2006-12-06)
中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将对外开放 (2006-12-06)
石家庄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 (2006-11-29)
乐都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20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