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要求新办法出台前 各地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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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14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昨天,交通部透露,他们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和收费站点总量,东部地区新增新建的二级公路一律不准收费。中、西部地区新建二级收费公路项目的审批必须从严。从即日起,凡在二级公路上进行路面改造和大中修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设立为收
针对各地收费公路转让中出现的问题,交通部明确表示,在新办法出台之前,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W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