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起 开缴明年养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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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2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梁鹏)18日到明年的1月31日,主城区的所有机动车均可缴纳2007年的养路费。市征稽局昨日透露,一次性缴纳一年养路费的车主,可以优惠两个月。 具体的交费标准与往年一样,个别特殊性质的车可以按日征收养路费,比如:临时行驶公路、征费吨位在20吨以上(含20吨)的吊车、40吨以上(含40吨)挂车和专用机械类车;报停、停征停驶期间进行大修、中修或接受年检(审)需行驶公路并经征稽机构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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