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8日起 开缴明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2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梁鹏)18日到明年的1月31日,主城区的所有机动车均可缴纳2007年的养路费。市征稽局昨日透露,一次性缴纳一年养路费的车主,可以优惠两个月。

  具体的交费标准与往年一样,个别特殊性质的车可以按日征收养路费,比如:临时行驶公路、征费吨位在20吨以上(含20吨)的吊车、40吨以上(含40吨)挂车和专用机械类车;报停、停征停驶期间进行大修、中修或接受年检(审)需行驶公路并经征稽机构核准的
车辆等。征稽局强调,新车车主从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之日起,在公安管理部门入户后15日内,必须到征稽局办理车辆的养路费缴纳手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