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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税将考虑家庭收入 财产受损可获退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3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左林)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昨日透露,未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满足相关条件的,税务部门也将退还税款。

  个税自行申报制是税改前奏

  “比如一家四口,儿子拿工资,老两口没有收入,一个孙子在上大学,即使儿子月工资超过1600元,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这一家日子过得还是挺紧的。像这种情况,未来可以考虑不征。”昨日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我国个税采用分类征收方法,只要各项收入达到起征点就要交税,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方法,除规定起征点之外,还考虑纳税者的家庭整体收入,这也是我国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王纪平认为,这“比从1600元起征点一刀切更体现纵向的能力公平。”目前实行的个税自行申报制度就是在为将来综合征收做准备。王纪平表示,摸清纳税人群体收入情况,是税制改革、考虑家庭整体收入征税的基础。

  据了解,北京市今年地税收入将超千亿,其中

个人所得税收入有望超过220亿。

  将来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有可能获得退税

  王纪平还透露,向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纳税人退税也是个税改革目标之一。他举例称:“比如有一个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报税之后突遇火灾,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报税时的财产情况已经改变,将来退税制度健全了,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财产受损证明,税务部门将退还纳税人已交的税款。”北京地税个税处处长刘安乐表示,税收制度改革有待国税总局调查研究,新政策何时出台现在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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