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电影换来三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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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2:4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郭光仪 通讯员 陈碧金 本报讯 以牟利为目的,无证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并利用该营业场所传播淫秽电影文件104个。近日,莆田城厢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介绍,2005年12月,陈某与同案人林某(另案处理)等,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合伙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开设一处网吧,无证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其间,陈某与林某为吸引顾客而谋取更多利益,先后3次复制104个淫秽电影文件到网吧的电影主机上,使该网吧内的每台客户机都能观看淫秽电影,并通过计算机共享的方法,传授顾客点击、观看淫秽电影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