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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事件”公布终审裁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3:10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广州12月6日电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对2005年案发的广州“苏丹红事件”的两名被告人宣读终审裁定,案件维持原判。因在生产、销售的复合食品添加剂中掺入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化工色素,主犯谭伟棠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从犯冯永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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